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,促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,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,根据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审批备案动态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要求,现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内新媒体审核备案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和时间
年审备案对象:创建时间在2025年10月15日前的新媒体
年审开展时间: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
二、年审范围
以中国药科大学、学校各单位、部门及其下属各级各类组织名义开通的所有新媒体平台,特别是平台名称包含“中国药科大学”、“药大”、“CPU”等带有学校寓意的新媒体平台(包含教师和学生个人新媒体平台)一律需审核备案。
本通知所指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、微信、APP客户端、头条号、强国号、QQ公众号、抖音、快手、B站、小红书、百度贴吧等各类型新媒体平台。
三、年审办法
1、各部门、单位在自查本部门内部新媒体开通情况的基础上,按要求填写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登记表》(每一个新媒体平台单独填写一张表)及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汇总表》(官方运营平台填写在官媒部分,自媒体平台信息填写在调研台账部分,每个单位或部门汇总所有新媒体平台后填写一张表)。
2、纸质材料由本部门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行政楼523室,电子版材料以“单位名称+新媒体年审”方式命名并发送至xuanchuan411@163.com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各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属新媒体平台负有意识形态第一责任,对所发布的所有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。
2、未经年审备案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,党委宣传部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。
3、相关工作请于10月24日前完成,逾期视为未经年审备案,责任自负。
联系人:王琳琳,联系电话:86185556。
附:1、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登记表》
2、《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汇总表》
党委宣传部
2025年10月15日